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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资讯:广州修订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政策 普通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
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市场资讯  发布时间:2022/5/11

信息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5月7日,观点新媒体从广州工信微信公众号得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内容含括制造业企业在工业产业区块范围内国有普通工业用地上已确权登记的产业用房,可按幢、层、间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最小单元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工业用地的一般建筑限高由40米增加至60米;明确普通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不增收出让金等。

据悉,《办法》还显示,新型产业用地(M0)原则上在市级核心区、区级核心区,以及已建、在建或已办理规划选址手续的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米范围以外选址。市级核心区包括广州市主城核心区、第二中央商务区、白鹅潭商务区、东部沿江发展带(东二环高速西侧)、白云新城地区、广州南站核心区等地区。区级核心区由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划定后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此外,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新型产业用地(M0)优先在存量工业用地、村镇工业集聚区、珠三角(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核心创新平台或节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集聚区周边等区域选址。鼓励符合广州市产业导向和政策要求的“链主”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产业项目纳入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范畴。新型产业用地(M0)在工业产业区块内选址的,用地面积控制在本行政区工业产业区块总面积的10%以内。选址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的,用地面积控制在广州空港经济区工业产业区块总面积的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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