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近日,《广州市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草案)》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规划以轨道交通网络为骨架,多线换乘(枢纽)站点为节点统筹地下空间片区发展,形成“一核、一网、六片”的空间结构,其中,中心城区为地下空间发展核心区。
规划提出分区管控策略。坚持安全优先、地下与地上相协调,结合自然地理、水文地质特征、地面管控要求等确定本底条件、资源保护、建设管控三类地下空间开发底线要素。基于底线管控要求,根据自然、环境、人文和建设四大类评估要素,将地下空间划分为适宜建设区、一般适宜建设区和不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为适合进行各类地下工程建设的区域。鼓励发展地下空间,可进行中等~高强度开发;一般适宜建设区为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或受到城市现状建设条件影响的区域。合理控制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和防护措施;不适宜建设区为原则上禁止利用地下空间,确需进行重大基础设施、线性基础设施等其他特殊地下工程设施建设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论证。
规划要求,地下空间开发原则上避让底线,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无法避让的重大基础设施、线性基础设施等建设,如地下市政管线、雨水调蓄池、地下隧道、地下轨道等特殊地下工程设施。
在地下空间总体布局方面,根据《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结合地下空间需求分析,以轨道交通网络为骨架,多线换乘(枢纽)站点为节点统筹地下空间片区发展,形成“一核、一网、六片”的空间结构。一核指中心城区,为地下空间发展核心区;一网指规划轨道交通网络;六片为花都—空港、知识城、从化、增城、番禺和南沙地下空间发展片区。
规划同时提出,城市地下空间竖向应遵循分层利用、由浅入深的原则,可分为四层,浅层埋深0-15米,次浅层埋深15-30米,次深层埋深30-50米,深层埋深>50米。规划期内以浅层和次浅层空间为重点开发区域,适当拓展次深层空间,深层空间(除局部桩基需要外)作为远景开发资源予以保护控制。局部地区因特殊需求经论证可适当加大地下空间开发深度,地质条件较差的地区需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